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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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经营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90号),经营主体通过“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名认证登录后,可通过信用中国(山东)官方网站查询、下载、核验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经营主体类型请查询“常见问题及说明”。
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模板
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三个版本的具体区别
信用中国(山东)网站“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操作指南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经营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要提示:
自2023年12月28日起,山东省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上市专版)查询时间范围由固定39个月调整为经营主体自主选择查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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